被无罪释放7个月后 济南地产商被扣的财物为何难返还?( 九 )

采访人员在刁继龙提供的一份《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上看到 , 历下区分局确曾扣押超150万元现金 , 注明“此为刁继龙盗用李孝芳名义实所支付的房款” , 并盖有济南海尔绿城置业有限公司公章 , 落款时间为2012年12月6日 。

刁继龙认为 , 自己当时正按期向银行偿还两套房屋的贷款 , 公安机关不应从开发商处拿走首付款 , “现在应该把钱原路退回去 , 对方也答应与开发商协商 , 但至今没有结果 。 ”

对于刁继龙提出的被扣押的房产、家具等财物的返还情况 , 上述历下区分局工作人员称 , 其实很多细节与他说的完全不一致 , 但这是公检法三家的事 , 公安机关单方面不便对外发布信息、接受采访 , “一些具体细节的发布可以再等一等 。 ”

年初申请国家赔偿超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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