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车库权属案争议不断( 七 )

江苏新闻

发回重审十一年后改判

超规划车库属业主共有

随着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每隔一段时间,“车库之争”网文就会被网民在一些微信公众号转发,并持续发酵 。

2016年4月8日,鼓楼区法院在官微上就“车库之争”发表声明称,“微信公众号上提到的判决内容,是并未生效的一审判决,此案应以生效判决为准” 。

此时,很多网民才知道,“车库之争”一审宣判后,星汉公司提起了上诉,南京市中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 鼓楼区法院就“车库之争”作出了新的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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