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车库权属案争议不断( 八 )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上,采访人员找到了“车库之争”的判决书,文号为(2013)鼓民初字第1656号 。 时间是2014年9月18日 。

判决书显示,业委会起诉的理由,和此前没有多大变化 。 星汉公司的辩称,多了一个新的内容: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是出租等方式约定 。 “业委会并未提供其与星汉公司约定取得地下车库的证据,故其对地下车库不享有权利 。 ”

鼓楼区法院作出判决:星汉公司于本判决生效起10日内给付业委会车库出售款50万元,驳回业委会的其他诉讼请求 。

采访人员梳理判决书得知,法院裁判的依据有两点: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