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业主还是开发商?全国首例车库权属案争议不断( 四 )

业委会得知后,派人找星汉公司协商,要求将车库归还给业主 。

据业委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回忆,当时星汉公司的经理称,车库是公司花钱建的,凭什么要给业主,全国没有这样的先例 。

多次协商无果后,业委会于2003年6月19日,一纸诉状将星汉公司起诉到了鼓楼区法院 。

2003年11月12日,鼓楼区法院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

庭审中,业委会代理律师陈述的理由是:小区地下车库是小区配套公用设施,应当无偿地交给业主使用,星汉公司作为开发商,没有车库的所有权,因此也无权出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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