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改革!农村宅基地可以“共享”了( 五 )

房屋在建设过程中即考虑到了未来的居住使用 , 明确划分了两家的各自区域 , 两个门一条楼梯互不影响 。 建成后房屋的所有权归农村村民和城镇居民共有 , 农村村民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 而城镇居民可因此获得70年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 并由村委会负责协助办理房屋和土地的产权证书 。

无疑 , 这种“共建共享”的新模式给了两个老问题以全新的答案:一是城镇居民能够去农村建造宅基地上房屋了 , 并且能够拥有涉案房屋的合法产权;二是城镇居民能够享有农村宅基地的有期限使用权了 。

其实 , 本轮农村“三块地”制度改革中 , 上述改革试点措施有望在不久的将来面向全国更多地方铺开 。 广大农民朋友要密切关注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的最新动态 , 结合本地本村和自身实际灵活调整宅基地相关的管理和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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