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二审稿提请审议 加强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 二 )

个人信息保护也是人格权保护的重要内容 。 草案二审稿为加强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 , 并明确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职过程中知悉的个人信息等的保密义务 , 对收集使用未成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个人信息的 , 增加规定应当征得其监护人同意 ,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 , 增加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自然人隐私、个人信息 , 应当予以保密 , 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表示 , 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个人信息保护 , 除了适用于未成年人外 , 还可以适用于一些辨别能力不足的老年人 , “现实中部分老年人虽然是成年人 , 但因辨别能力下降而容易受骗 , 法律对此要求收集使用其个人信息要征得监护人同意 。 ”

围绕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保护也颇受关注 。 草案此前规定了对有关科研机构等为开发新药或者发展新的治疗方法进行人体实验的要求 。 有常委委员、地方、部门和社会公众提出 , 开展人体实验活动 , 涉及人格权保护 , 必须进行严格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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