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假劣疫苗加大惩处力度是当务之急( 二 )

去年正在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草案中有“疫苗条款” , 该草案把生产、销售劣药的罚款标准提高到“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 。 很多人认为 , 对假劣疫苗罚款也应参考这一标准 , 相比原标准 , 这一罚款额度提高了5倍 , 获得舆论肯定 。 现在 , 疫苗管理法单独立法 , 最高处罚货值金额的30倍 , 体现了加大对违法行为惩处力度的立法宗旨 。

相比现行处罚标准 , 对于假劣疫苗的罚款 , 疫苗管理法草案的罚款额度上限提高了10倍 。 而且 , 该草案二审稿中规定 , 假劣疫苗货值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足一百万元的 , 并处5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罚款 。

假劣疫苗罚款额度的“步步高” , 既体现出疫苗不同于一般药品的立法思路——对疫苗的管理比药品更严格 , 也体现出立法者高度重视各方意见——包括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地方和公众均提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 总的来说 , 体现了立法“步步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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