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联证券旗下私募两宗违规 证监会鸣哨后仍5产品抢跑( 二 )

《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第三十七条规定:本规范发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证券公司及其私募基金子公司应当达到本规范的要求;规范发布实施前证券公司设立的直接投资业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直接进行股权投资或已设立的下设基金管理机构及基金不符合相关要求的 , 不得新增业务 , 存量业务可以存续到项目到期 , 到期前不得开放申购或追加资金 , 不得续期 。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治理结构不健全、内部控制不完善、经营管理混乱、设立账外账或者进行账外经营、拒不执行监督管理决定、违法违规的证券公司 , 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 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的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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