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寡老人过世房产无人继承 收归国有合不合理?

深圳孤寡老人蔡某某去世后 , 留下一套房产 , 最近该房产70%的份额被法院判决收归国有 , 余下30%的份额被判给生前对其尽过扶养义务的侄女 。 判决结果出炉后 , 一些网友认为“不合情理” 。

这样的判法是否合理合法?正在编纂的民法典继承编草案又将如何对待这一问题?采访人员就此进行了采访 。

订遗嘱指定送给谁 可避身后财产争议

提醒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孟强表示 , 如果一些没有继承人的老人不愿自己去世后财产因无人继承而被收归国有情况的发生 , 完全可以通过事先订立遗嘱的方式解决:“对于个人的财产 , 可以提前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做出妥当的安排 , 在遗嘱中将财产指定赠送给想赠送的亲朋好友 , 这样就可以避免自己去世后财产被收归国有 。 ”(董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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