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报:规定恶搞换脸侵犯肖像权 为AI应用划界( 二 )

但是 , 不管新的技术应用如何受欢迎 , 对其可能对他人造成的权利侵害 , 公众还是应该有足够的正视 。 值得警惕的是 , 目前已有犯罪团伙通过3D软件合成“假脸”认证网络平台账号 , 在受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 , 进行虚假注册、刷单、薅羊毛、诈骗等不法行为 。 可见 , 在新的技术应用给人们带来更多娱乐乃至创新体验的同时 , 也得警惕其被滥用 。

按照此次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的规定 , 凡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 , 通过AI技术给他人换脸 , 都可能构成侵权 。 这无疑为那些沉醉于新技术应用快感中的人们 , 敲响了警钟 。 不可否认 , 多数人使用AI换脸技术 , 可能都是出于一种“好玩”的恶搞心态 , 但正因为好玩、流行 , 人们才可能忽视了边界意识 , 在冒犯他人权利时还处于不自知的状态 。 这种“无意识”在网络时代较为普遍 , 但并不意味着其“存在即合理” 。

社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