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报:规定恶搞换脸侵犯肖像权 为AI应用划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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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 , 近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进行二审的《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拟增加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利用信息技术伪造的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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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规定 , 其他人格权的许可使用和自然人声音的保护 , 参照适用草案对于肖像权的有关规定 。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 , 有的部门提出 ,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深度伪造”他人的肖像、声音 , 不仅侵害自然人的人格权益 , 严重的还可能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 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 建议法律对深度伪造技术带来的“换脸”等问题予以回应 。

P个图 , 换个脸 , 这在今天一些热传的网络图片、视频中 , 已经是见怪不怪 。 前不久 , 一段通过AI技术把朱茵的脸替换成杨幂的视频就引起热议 。 虽然目前该作品已下架 , 但类似AI换脸视频已经越来越普遍 。 不管是个人娱乐性质的恶搞 , 还是商业性的营销 , 这类操作比比皆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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