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报:规定恶搞换脸侵犯肖像权 为AI应用划界( 三 )

这让人想起之前的“葛优躺”表情包所引发的侵权案件 。 虽然“葛优躺”表情包并没有“换脸” , 但也涉嫌构成侵权 。 目前 , 通过PS、AI技术实现换脸的表情包乃至视频也越来越多 , 其中的侵权风险可想而知 。 每个人在转发、制作时 , 都应该有必要的分寸感 。 至于借助AI换脸去达成其他非法目的 , 就更属于法律明确规制的范畴 。

新的传播技术和传播媒介的出现 , 使传统的权利界定标准(法律) , 面临新的挑战 。 这要求相关法律的修订 , 必须与时俱进 , 及时回应新的变化 。 像这次修订

社会

, 还明确了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 , 这就是对技术发展趋势的及时回应 。 随着生物技术的发展 , 人的声音也可以作为识别身份的方式 , 也成了人格权与肖像权的一部分 , 如果不从法律上厘清使用界限 , 就可能造成权利侵犯的“破窗效应” 。

当然 , AI换脸、PS恶搞已成为网络时代的亚文化 , 彻底杜绝并无必要 。 但是 , 这种新的亚文化与公民权利的保护之间如何平衡 , 却是需要认真对待和不断探索的现实命题 。 技术是中立的 , 其“后果”关键还在于使用者的态度 。 在法律上明确“不得以利用信息技术伪造的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 不是打压新技术应用 , 而是划清应用的合理边界 。 技术日新月异的世界也是一个有规则的世界 , 人们在享受技术进步的红利时 , 必须得适应与之相配套的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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