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 APP应标出禁停区( 六 )

鼓励企业推行 免押金 信用押金制度

《意见》提出 , 企业应落实投放经营和管理的主体责任 , 创新支付技术 , 支持兼容公交一卡通、二维码支付等方式 , 丰富用户支付方式选择 , 鼓励绿色出行 。

《意见》鼓励企业推行免押金、信用押金制度 。 对于企业收取用户押金、预付资金的 , 应在本市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 , 接受人行佛山中心支行的监管 。 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 , 加快实现“即租即押、即还即退” 。

根据《意见》 , 企业提供服务前应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 ,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 告知信用评价事项 。 企业应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 注明承租人负有文明骑行、规范停放等义务 , 禁止向未满12周岁的儿童提供注册、租赁互联网自行车服务 。 不得在服务协议中免除法律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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