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 APP应标出禁停区( 三 )

各区将制定

自行车停放负面清单

《意见》还提出 , 各区政府要落实本行政区域内自行车停放点的划设工作 , 在交通枢纽、公交场站、大型商业区、办公区、医院、学校、公园、旅游景区、居住区等场所 , 施划配套的自行车停车点位或者通过电子围栏等设定停车区域;在新建公交场站、轨道交通车站、商业区、居住区等规划预留自行车停放点设置空间 。 对不适宜自行车停放的区域和路段 , 由各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负面清单 。

同时 , 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各项监管工作;运营企业承担车辆投放经营与管理的主体责任 , 依法规范经营;鼓励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共同治理 , 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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