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资产评估两大项目违规 董事长李重阳遭闽证监谈话(30)

四是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时 , 存在递延所得税、预收账款评估资料不完整 , 取得的被评估单位资料不符合准则要求等情形 , 不符合《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第二十四条和《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中评协〔2007〕189号)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 。

五是采用收益法评估时 , 折现期计算错误导致低估全部股东权益4,643.24万元 , 不符合《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第二十六条和《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2〕227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

你们二人作为该项目的签字资产评估师 , 在执业中存在的上述行为不符合《资产评估准则》等有关规定 , 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 ,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 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 , 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 现要求你们于2019年4月30日10时30分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福建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 谈话地点: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B区10号楼A栋三层302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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