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人民陪审员法司法解释,5月1日起施行( 二 )

由人民陪审员四人与法官三人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 是《人民陪审员法》的一大亮点 , 为了正确区分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 , 《解释》就七人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的参审作出专门规范 。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姜启波:七人合议庭开庭前 , 承办法官应当制作事实认定问题清单 ,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 , 区分事实认定问题与法律适用问题 , 对争议事实问题逐项列举 , 供人民陪审员在庭审时参照 。 对事实认定问题和法律适用问题难以区分的 , 按照事实认定问题处理 。

针对人民陪审员一般不具备法律专业知识 , 是否能够胜任审判工作的问题 ,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也做了回答 。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部部长陈海光:作为人民群众中的普通一员 , 陪审员主要是通过对事理、常情的朴素认识对案件作出判断 , 这种判断更符合普通群众对事物的认知 , 更容易为社会公众接受 , 从而也更有利于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 因此 , 可以说 , 陪审员无需过多的法律专业知识 , 只需按常理、常识进行判断就能胜任审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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