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延养老一年试点将满 推广遇难题业界开九大处方(11)

他认为 , 虽然考虑到要给个人税收优惠 , 在纳税群体这个范围内更容易操作 , 但要做一个稳定的制度安排 , 这样的范围还窄 , 应该顾及到税收征管现状、现有能力 , 但又不能受限于它 。

“总体而言 , 要坚持一个更宽的基调 , 应该是不分城乡、不分职业、覆盖有收入的群体 , 这样才能更适宜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需求 。 ”胡晓义提出的一个建议是 , 考虑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作为一个前置条件 , 以此来避免有些人规避社会互济义务 , 一味选择自我储蓄的偏颇趋向 。

7税优激励模式还需研究

按目前规定 , 税延养老业务的税收激励采取的是EET模式 , 即供还期(投入期)限额内不征税 , 投资收益计入个人账户不征税 , 领取时单独计算征税——总量扣除25%(不征税) , 其余的75%按10%的税率征税 。 (根据涉税三个环节——缴费、投资和养老金给付制定征税模式 , E代表免税 , T代表征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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