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延养老一年试点将满 推广遇难题业界开九大处方(12)

胡晓义认为 , 这一模式存在一定问题 。

第一 , 为什么领取的时候对应的养老金单独征税 , 不跟其他收入综合计算收税?如果未来领取时 , 按月领取的第三支柱养老金和其他收入之和 , 尚达不到纳税最低标准 , 为何还要对这部分领取征税?讲不清楚 。

第二 , 从去年开始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到5000元 , 如果个人收入低于5000元 , 拿出1000元供还税延养老了 , 个人收入尚不必纳税 , 为什么领取的时候要对这部分养老钱单独纳税?没有道理 。

“是不是可以采取TEE的办法 , 供还时只要超过起征点 , 该怎么纳税就怎么纳税 , 但后面免税 , 或采取EEE的方法 , 干脆全都免了 , EET、TEE和EEE能不能并行?”胡晓义称 , 严密设计的工作还有很多 , 而且背景在变化 , 这些都很值得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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