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现“外籍劳务专家”广告( 三 )

法舟事务所律师蒋俊虹解释,从法律法规角度来说,目前国家保护国内低端劳动力市场,是不允许境外低端劳动力来国内打工的。因此,以“菲佣”的身份是无法获得就业签证的,内地之所以会有“菲佣”,一般是通过以教师或是以引进菲律宾籍培训师之名,提供家政服务;或是跟随雇主来获得旅游签证或商务签证,但签证过期,来华打工的“菲佣”就会沦为非法滞留的“黑户”。

雇佣所谓‘黑工’,是一种违法行为,无论是前来非法就业的外国人,还是雇主都会受到处罚。

蒋律师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条,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一人一万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也将被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除此之外,蒋律师强调,“菲佣”、中介和雇主三方在违法的前提下签订的雇佣合同是无效的,雇主的权益将无法受到法律保护。

在无锡已有雇主“人财两空”的案例。雇主通过微信联系中介,中介会用专业的方法进行介绍,也会给雇主价格以及相对详细的工人个人简介,雇主在接触这样的中介后觉得很信任,中介打保票可以解决签证问题,并且以办手续为由要求预付款项,但是雇主交钱之后就被拉黑了,处境十分尴尬。

蒋律师提醒市民,

在签订雇佣合同之前

一定要对工人的相关证件和和单位资质

进行核实,

以免将来损害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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