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立法化解物业管理三大难( 七 )

“这看似简单的规定 , 却对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 ”林常青说 。

《条例》还明确 , 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费用情况应当在专项维修资金拨付前进行公示 , 专项维修资金代管单位应当定期公布专项维修资金的收支情况;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物业维修、养护、更新及其费用收支记录 , 妥善保管物业档案资料和有关财务账册 , 建立物业服务信息平台 , 为业主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

此外 , 专项维修资金代管单位应当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 , 定期公布专项维修资金的收支情况 , 方便业主查询账户余额及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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