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加价不开发票 汽车4S店成“税收黑洞”?( 四 )

“花式操作”潜藏“税收黑洞”

多位财税和法律界专家指出 , 要求消费者将款项打入私人账号 , 对额外收取的费用不开发票 , 将发票拆分为多张 , 改变收取费用的品名 , 降低车辆标明售价等方式逃避相应税费 , 均涉嫌违法 , 极有可能构成偷逃税款 。

——“走私账”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学术委员、理事汪蔚青指出 , 如果4S店的销售人员要求消费者将金融服务费、加价等费用转账到个人账户 , 这些钱款虽然最后仍有可能从个人账户转到企业账户、并进行了报税 , 但是《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 , 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 , 不得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 因此 , 企业经营性收入 , 却通过个人账户收款 , 至少说明该企业的财务管理是极其不规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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