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时间表敲定:2025年底前80%以上产能完成改造( 五 )

值得注意的是 , 在2018年5月 , 生态环境部就发布了《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 征求意见稿中的主要目标要求是:明确新建(含搬迁)钢铁项目要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 到2020年10月底前 , 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具备改造条件的钢铁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到2022年底前 , 珠三角、成渝、辽宁中部、武汉及其

社会

周边、长株潭、乌昌等区域基本完成;到2025年底前 , 全国具备改造条件的钢铁企业力争实现超低排放 。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 , 《意见》在相应时间节点上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比例方面略有变化 。 同时 , 征求意见稿在有组织排放控制方面 , 氮氧化物小时均值排放浓度为不高于150毫克/立方米 。 相对而言 , 此次《意见》对此也有一定的放宽 。 每经采访人员 李彪 每经编辑 陈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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