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22人重大涉黑案二审宣判 首犯张树辉获刑25年( 三 )

该组织先后实施了诈骗17宗49起、寻衅滋事4起、非法拘禁4起、敲诈勒索7起、强迫交易2起、聚众斗殴1起;该犯罪组织成员还实施了违法行为6起 。 通过实施上述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 树立组织强势 , 造成被害人心理畏惧 , 不敢反抗 , 不敢报案 , 甚至家破人亡 。 该组织严重破坏梧州市及其周边地区经济、社会生活和司法秩序 , 影响极其恶劣 。

2018年3月 , 张树辉等22人涉黑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督办 ,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检察院管辖并提起公诉 。 同年11月 ,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 一审宣判后 , 张树辉等人不服 , 认为原判量刑过重 , 遂提出上诉 。

梧州市检察院接到梧州市中院通知阅卷后 , 认真审查了案件材料 , 依法讯问了上诉人和原审被告人 , 听取了辩护律师的意见 , 综合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出具检察意见书送达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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