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单独立户申请低保,具体过程有变化( 三 )


残疾人单独立户申请低保,具体过程有变化

第一类 , 独生子女家庭的子女 。 这种情况不允许分户 , 因为房屋本身可以继承 , 没有分户的必要性 , 而且与宅基地审批有关联 , 一般不予批示 。

第二类人 , 18周岁以下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 。 即便孩子户籍在本村集体 , 如果还未成年 , 是会被村委驳回的 。

第三类人 , 没有固定的居住场所 , 或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的 。

第四类人 , 已经被划分为拆迁区的农民 , 拆迁之前是无法分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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