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部门下发“买短补长”临时办法:执意越站加收50%票款( 三 )

今年五一假期 , 一则“很多买到火车票的人上不了车 , 原因竟是其他乘客‘买短乘长’导致火车超载”的消息令国内行之已久的“买短乘长”再度引发争议 。 需要指出的是 , 此次事件涉及的“买短乘长”行为准确地说应称之为“买短补长” , 相较于恶意逃票 , “买短补长”指旅客购买短途车票后上车主动补齐越站乘车的车票价格 , 这项措施作为铁路部门一项人性化的操作行之已久 。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二章第七节第三十八条写道 , 旅客在车票到站前要求越过到站继续乘车时 , 在有运输能力的情况下列车应予以办理 , 核收越站区间的票价和手续费 。

而参照近日铁路部门新措施 , 越站乘车而意欲“补长”的旅客在被拒后已被视为“无票”乘客 。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二章第十节第四十四条写道 , 有下列行为时 , 除按规定补票 , 核收手续费以外 , 铁路运输企业有权对其身份进行登记 , 并须加收已乘区间应补票价50%的票款:无票乘车时 , 补收自乘车站(不能判明时自始发站)起至到站止车票票价 。 持失效车票乘车按无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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