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小说并没有一定的写法,我的话至多不过是供参考而已( 二 )

依着上述的原则去选择故事 , 我们应该选择复杂惊奇的故事呢 , 还是简单平凡的呢?据我看 , 应当先选取简单平凡的 。 故事简单 , 人物自然不会很多 , 把一两个人物写好 , 当然是比写二三十个人而没有一个成功的强多了 。 写一篇小说 , 假如写者不善描写风景 , 就满可以不写风景 , 不长于写对话 , 就满可以少写对话;可是人物是必不可缺少的 , 没有人便没有事 , 也就没有了小说 。 创造人物是小说家的第一项任务 。 把一件复杂热闹的事写得很清楚 , 而没有创造出人来 , 那至多也不过是一篇优秀的报告 , 并不能成为小说 。 因此 , 我说 , 应当先写简单的故事 , 好多注意到人物的创造 。 试看 , 世界上要属英国狄更司的小说的穿插最复杂了吧 , 可是有谁读过之后能记得那些勾心斗角的故事呢?狄更司到今天还有很多的读者 , 还被推崇为伟大的作家 , 难道是因为他的故事复杂吗?不!

他创造出许多的人哪!他的人物正如同我们的李逵、武松、黛玉、宝钗 , 都成为永远不朽的了 。 注意到人物的创造是件最上算的事 。

为什么要选取平凡的故事呢?故事的惊奇是一种炫弄 , 往往使人专注意故事本身的刺激性 , 而忽略了故事与人生有关系 。 这样的故事在一时也许很好玩 , 可是过一会儿便索然无味了 。 试看 , 在英美一年要出多少本侦探小说 , 哪一本里没有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呢?可是有几本这样的小说成为真正的文艺的作品呢?这种惊心动魄是大锣大鼓的刺激 , 而不是使人三月不知肉味的感动 。 小说是要感动 , 不要虚浮的刺激 。 因此 , 第一:故事的惊奇 , 不如人与事的亲切;第二:故事的出奇 , 不如有深长的意味 。 假若我们能由一件平凡的故事中 , 看出他特有的意义 , 则人同此心 , 心同此理 , 它便具有很大的感动力 , 能引起普遍的同情心 。 小说是对人生的解释 , 只有这解释才能使小说成为社会的指导者 。

也只有这解释才能把小说从低级趣味中解救出来 。 所谓《黑幕大观》一类的东西 , 其目的只在揭发丑恶 , 而并没有抓住丑恶的成因 , 虽能使读者快意一时 , 但未必不发生世事原来如此 , 大可一笑置之的犬儒态度 。 更要不得的是那类嫖经赌术的东西 , 作者只在嫖赌中有些经验 , 并没有从这些经验中去追求更深的意义 , 所以他们的文字只导淫劝赌 , 而绝对不会使人崇高 。 所以我说 , 我们应先选取平凡的故事 , 因为这足以使我们对事事注意 , 而养成对事事都探求其隐藏着的真理的习惯 。 有了这个习惯 , 我们既可以不愁没有东西好写 , 而且可以免除了低级趣味 。 客观事实只是事实 , 其本身并不就是小说 , 详密地观察了那些事实 , 而后加以主观的判断 , 才是我们对人生的解释 , 才是我们对社会的指导 , 才是小说 。 对复杂与惊奇的故事应取保留的态度 , 假若我们在复杂之中找不出必然的一贯的道理 , 于惊奇中找不出近情合理的解释 , 我们最好不要动手 , 因为一存以热闹惊奇见胜的心 , 我们的趣味便低级了 。 再说 , 就是老手名家也往往吃亏在故事的穿插太乱、人物太多;即使部分上有极成功的地方 , 可是全体的不匀调 , 顾此失彼 , 还是劳而无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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