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贫富不是求助的唯一标准( 二 )

吴鹤臣的众筹之所以会引起质疑 , 其引爆点与此前的罗尔事件是类似的 , 即家有房产或者“家有余力”的人是否有资格发起网络求助 。 在发出质疑的网友看来 , 很显然 , 需要发起求助的人 , 必然是已经是在经济或能力上“无计可施”的人 , 是真正需要集众人之力去帮助的人 。 比如 , 就有网友质疑 , 吴鹤臣家中有车有房 , 难道这些家产不能抵押用作吴鹤臣的治疗费用吗?但公租房既不能转卖也是不能抵押的 。 另外 , 更有网友质疑 , 作为德云社的相声演员 , 好歹也算是明星 , 难道就连治疗款都拿不出手吗?

这是当下比较常见的思维 , 却是一种比较狭隘的公益认知 。 有了困难 , 首先遵守“先己后人”的就近原则固然没错 , 但每个人的心性和思维方式不同 , 就必然决定了在面对此类问题时的处理方式也会不同 。 有人愿意“砸锅卖铁” , 不顾一切地去解决 , 但也有人会顾忌自己或家庭的实际情况 , 为更“长久的生活”作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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