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讼师"涉敲诈勒索获刑12年 曾将检察长拉下马(25)

在敲诈勒索的问题上 , 王淑珍表示自己从未主动向杨毅刚、马保民索取钱财 , 亓加良的40万赔偿款是在法官调解下得到的 。 她说 , “我没有敲诈任何人 , 也没有敲诈勒索 , 是合法的公民代理 。 ”

2019年2月27日 , 芮城县法院对王淑珍案做出一审判决 , 4起敲诈勒索罪全部成立 , 但非法经营罪不成立 。 王淑珍因此被判有期徒刑12年 , 程津福因参与两起敲诈勒索获刑5年6个月 。

判决书中写道:“被告人王淑珍、程津福借代理案件之机 , 采用威胁、要挟等手段 , 强行索取他人财物占为己有 , 达到非法占有之目的 。 ”

案件的影响力 , 渗透到法庭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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