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更新!江宁、江北新区发布幼升小 小升初政策(11)

  2.热点学校电脑派位招生

  经研究决定,南京市扬子第三小学(以下简称扬子三小)、浦口实验小学高新分校(以下简称浦实高新分校)部分空余学位在本区范围内采取公开报名、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具体方法为:

  (1)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如有就读扬子三小、浦实高新分校意愿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于6月2日至3日持户口簿到扬子三小或浦实高新分校报名参加该校的电脑派位。超过规定日期,不得参加电脑派位报名。

  (2)公办热点学校(扬子三小、浦实高新分校)电脑派位与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同步进行,适龄儿童只能选择其中一所学校报名参加该校的电脑派位,不得兼报。

  (3)电脑派位计划由南京市教育局审核确定。参加扬子三小、浦实高新分校电脑派位报名人数如小于等于该校电脑派位计划则全额录取;如大于该校电脑派位计划,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

  (4)参加扬子三小、浦实高新分校电脑派位取得学位的适龄儿童须在电脑派位学校报名入学并注册学籍,不得在本区其他小学入学,否则该生将无法取得学籍;电脑派位未取得学位的适龄儿童,回原施教区学校就读。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非南京户籍适龄儿童(不包括在本市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随来宁合法务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暂住,申请到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应在5月17日、18日到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材料审核点完整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和材料查验,提出入学申请:

  ⑴家庭户口簿(非南京市户籍)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⑵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2019年5月31日止);

  ⑶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2019年5月31日止)

  ⑷随迁子女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独生子女证、准生证、出生证等)。

  区招办将在本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对完整提交上诉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小学就读;对不符合统筹安置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本区不负责安排其入学;对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材料的,一经查实即拒收该生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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