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8万余斤“毒”狗肉 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获赔560余万元( 二 )

2017年5月至2017年10月 , 江苏南京、镇江、常州等地接连发生偷狗事件 , 数百条狗在悄无声息中消失 。 2017年10月23日 , 丹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此案 , 随后犯罪嫌疑人相继归案 , 一条跨区域“偷-收-卖”狗肉产业链浮出水面 。 刘某等11人负责毒杀狗 。 他们一般在早上四点至八点作案 , 主要用两种方法偷狗:一种是用弓弩和毒镖射杀 , 不到半分钟就可以将狗毒死;另一种方法是把毒药塞在鸡肉或者鸭肉里 , 狗吃下去一分钟左右就会被毒死 。

被毒死的狗由钱某和孙

社会

某夫妻二人收购 。 他们将批量收购的毒狗开膛、洗肠 , 简单处理后 , 将狗肉转售给下家 , 共计达8万余斤 。 下家再将买来的狗肉运至不同地区销售 , 或加工成熟食销售 。 经专业机构鉴定 , 这些狗肉中均含有剧毒氰化物和琥珀胆碱 。

琥珀胆碱是国家一类管制药品 , 能致呼吸肌麻痹 , 一般是用于医学临床麻醉 , 可引起心动过缓、心律失常、心跳突然停止 , 超量注射可致人死亡 。 氰化物更是剧毒 , 只需微量就可致人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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