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丝四宗违法报告掺假 投行安信证券诚信抹黑(22)

对于三维丝本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 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罗祥波 , 时任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张永丰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王荣聪 , 时任董事罗红花、屈冀彤、刘明辉、廖政宗、郑兴灿、陈锡良和王智勇 , 时任监事康述、周荣德、彭南京 , 时任副总经理耿占吉、朱利民、李凉凉 , 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时任财务中心副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大平在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报和第三季度报告中对财务报告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了保证 , 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四、三维丝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2014年至2016年期间 , 厦门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洛卡)、北京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洛卡)与山东齐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星集团)下属邹平齐星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邹平县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齐星长山热电有限公司(上述三家公司以下简称齐星电力)签订相关脱硝系统投资、建设及运行维护检修合同以及超低排放系统建造合同 , 合同金额累计约4.19亿元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