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威县发现31件清代文书 “分家文书”反映尊老爱幼美德( 二 )

“地契分‘白契’和‘红契’ , 买卖双方未经官府验证而订立的为‘草契’或‘白契’ , 加盖官印的为‘官契’或‘红契’ 。 ”王晓辉说 , 这么多的文书、这么长时间的跨度 , 且保存完整、呈现一个家族发展历程的文字资料 , 在威县还属首次发现 , 这些文书的发现 , 对研究清朝土地制度、农村家族变迁等有重要意义 。 (完)

江苏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