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是非之争何时了(14)

中国消费者协会原副秘书长武高汉提出 , 对于职业打假案件的处理 , 要区别具体情形 , 不能搞一刀切 。 对于那些知假买假索赔后 , 坚持举报 , 并且监督行政机关彻底查处不法商家的打假者 , 应该依法大力支持 , 并且设奖金予以激励 , 因为他们不仅仅维护了个人利益 , 也维护了其他消费者的利益 , 又协同行政部门维护了市场秩序;对于仅仅止于知假买假索赔的打假人 , 也应依法予以支持;而对于那些通过知假买假敲诈勒索 , 甚至和不法分子共同欺诈消费者的“假打” , 要依法坚决打击 。

“区别这些情况 , 是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智慧的考验 。 ”武高汉说 。

刘文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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