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百万元买的婚房竟是“凶宅” 曾有人上吊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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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百万元买的婚房竟是“凶宅” 曾有人上吊自杀

本文标题:花百万元买的婚房竟是“凶宅” 曾有人上吊自杀

泰州靖江28岁小伙李冰去年6月花100多万买了一套房,准备作为婚房使用,谁知道装修时,无意中得知曾有人在里面上吊自杀,是名副其实的 " 凶宅 "。李冰找到卖房人张军夫妇要求退房,被拒绝后将他们告上靖江法院。现代快报采访人员获悉,法院审理后判决,撤销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契约》,被告张军夫妇返还李冰购房款115.8万元,赔偿李冰损失1.69万元(包括契税、贷款评估费),承担相关利息损失并负担案件受理费1.56万余元。

装修时才知买的是 " 凶宅 "

2018年6月,准备结婚的李冰花了100多万在城区购买了一套房。就在其为装修忙绿时,小区保安告诉他一件事,有一男子曾经在这套房里上吊自杀,这令李冰大吃一惊。

李冰和家人找到卖房人张军夫妇,坚决要求退房及赔偿损失,遭到拒绝后,2018年10月将张军夫妇告上靖江法院。

李冰在诉状中陈述了从警方等处了解到的情况,他说,2018年2月,张军夫妇从做房产中介生意的钱燕处购买了这套二手房,后来夫妇俩听闻该房曾有一男子上吊自杀,是民间所谓的 " 凶宅 "。

2018年6月中旬,张军夫妇组织亲友一起找到钱燕,以隐瞒房屋死人的情况为由要求退房,双方发生争吵,并报警。之后张军夫妇通过另一房屋中介卖房。

巧的是,此时准备结婚的李冰正在找房源,经中介牵线,买下了张军夫妇的这套房。在此过程中,张军夫妇未如实告知房屋内发生过非正常死亡情形,具有欺诈的故意,导致李冰与其订立了购房合同。

李冰要求法院撤销2018年6月底他和张军夫妇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契约》,张军夫妇返还房款115.8万元、赔偿损失近1.7万元(包括他已缴纳的契税、贷款评估费、物业费),以及承担他自2018年7月12日(贷款发放之日计算)至贷款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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