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汽车废、零件废”到“汽车废、零件用”( 二 )

清除法律障碍 推动零部件再制造

据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报废车分会秘书长张莹介绍 , 当前发达国家的机动车零部件再制造利用率达45% , 个别零部件可达80%的再制造率 , 而我国不足10% , 同国外相比差距较大 。

发动

社会

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 , 被称为报废汽车的“五大总成” 。 一直以来 , 维修市场对再制造发动机、变速器等汽车关键总成的需求迫切 , 而我国规定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只能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 , 这成为限制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水平提升的痛点 。

为适应循环经济发展的需要 , 《办法》在明确规定国家鼓励特定领域的报废机动车提前报废更新的同时 , 允许将符合再制造条件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 出售给具备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过再制造予以循环利用 , 消除了机动车零部件再制造的法律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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