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汽车废、零件废”到“汽车废、零件用”( 四 )

江苏新闻

针对拼装车问题 , 《办法》规定 ,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拼装机动车 , 禁止拼装的机动车交易 。

释放市场活力 实现多方共赢

以往 , 地方政府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管理差异较大 。 一些地区对企业数量严格控制 , 优质企业进不来 , 落后企业出不去;还有一些地区对企业审批过于宽松 , 企业数量过多 , 良莠不齐 , 造成恶性竞争 , 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

此次《办法》贯彻“放管服”改革思路 , 取消不必要的行政许可 , 不再对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实行特种行业管理 , 实行“先照后证”;保留了企业资质许可制度 , 同时不再搞简单的总量控制 , 删去了注册资本、场地面积、从业人员数量等实际意义不大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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