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六起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案件

本报讯 (采访人员 林蔚)9日 , 省纪委监委将6起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案件予以通报 。

东山县海洋与渔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盛明木充当“保护伞”问题 。 2009年至2012年间 , 盛明木在担任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县政府收回海域使用权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期间 , 指使他人调整海地面积、伪造现场调查手续 , 为涉黑组织首要分子李舜福骗取海地补偿款提供帮助 , 并收受李舜福现金10万元及红木家具一套(价值3.1万元) 。 盛明木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 2018年5月 , 盛明木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 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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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港口管理局平潭港务管理站港口管理科科长林余国充当“保护伞”问题 。 2010年至2018年间 , 林余国利用其担任福州市港务局平潭分局副局长、福州港口管理局平潭港务管理站港口管理科科长的职务便利 , 为以平潭县北厝镇务里村村民高纯美为首的恶势力集团占有码头堆场、出租获利提供帮助 , 并收受高纯美等人财物共计50.4万元 。 2018年11月5日 , 林余国被平潭县监委立案调查 , 同年12月 , 受到停职处理 , 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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