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六起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案件( 三 )

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政府综合执法队原队长兼“两违”办负责人曾进喜充当“保护伞”问题 。 2016年至2018年间 , 时任灵川镇政府综合执法队队长兼“两违”办负责人曾进喜 , 利用职务便利 , 多次帮助恶势力犯罪团伙头目王天贵处理超审批面积、超层数翻建房屋以及无审批手续新建房屋事宜 , 并收受其贿送财物共计7.6万元 。 曾进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 2018年

社会

12月 , 曾进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 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福州市公证处公证员刘喜增充当“保护伞”问题 。 2015年下半年至2017年间 , 福州市公证处四级公证员刘喜增利用担任公证员的职务便利 , 为实施“套路贷”犯罪的涉黑组织成员林叔龙加快办理担保公司业务所需的房屋委托公证 。 林叔龙为感谢刘喜增的帮忙 , 先后179次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刘喜增贿送8万余元 。 刘喜增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 2019年1月 , 刘喜增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 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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