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年后改判无罪 69岁老人申请国家赔偿被法院驳回( 七 )

  北青报采访人员随后联系了耿万喜的代理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 , 他表示 , 他们将会在近日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国家赔偿 。 他认为 , 本案不存在法律溯及力问题 , 应当适用《国家赔偿法》 。 2018年6月5日 , 最高人民法院改判耿万喜无罪 , 也就是说盐城中院的侵权行为持续到的时间应该是2018年6月份 , 耿万喜国家赔偿案不适用1995年的《批复》 , 应当根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国家赔偿 。 赔偿义务机关在行使职权时错误判决耿万喜有罪 , 一直在其被改判无罪前都属于侵权行为持续 。

  因为被错判有罪 , 耿万喜在户籍档案中有犯罪记录 , 刑满释放犯的身份不但对他本人就业、生活产生巨大影响 , 就连其子女的正常的工作生活也受到了影响 。 耿万喜的案件当年被列入盐城的十大经济犯罪案件 。 当地新闻媒体进行了大量报道 , 给他的名誉造成了巨大损害 。 三十多年来 , 他一直戴着诈骗犯这顶大帽子 , 这也属于侵权行为持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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