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互联网+”深度融合( 二 )

  党的十八大以来 , 党中央的一系列档案明确了“互联网+”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 这是因为“互联网+”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具有独特的功能优势 。

  “互联网+”有助於提高立法和决策的科学性 。 科学立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前提 , 科学决策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 。 在立法和决策中坚持“互联网+”思维 , 通过立法和决策过程网上公开、网路徵集民意等措施 , 为人民广泛参与立法和决策提供了更大可能 , 提高了立法和决策的民主性 , 能够更有效的汲取民智 , 使立法和决策更为真实的反映人民的意志和需求 。

  “互联网+”有助於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 “互联网+”为政府实现资讯化管理和服务提供了便利条件 。 首先 , “互联网+”有助於政府内部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的优化重组 , 超越时间、空间和部门分隔的制约 , 建成一个精简、高效、廉洁、公平的政府运作模式 。 其次 , 通过“互联网+政务”的开展 , 推进行政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 提高了行政效率 , 方便了相对人 。 最後 , 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的资讯化 , 推进了政府机构和人员精简 , 极大降低了行政管理中的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