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互联网+”深度融合( 三 )

  “互联网+”有助於推动政府治理模式转型 。 法治政府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是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 , 实现政府单方治理向社会共治的转型 。 “互联网+”大幅度改变了社会治理中存在的资讯不对称现象 , 使相对人能够更为便捷的获取资讯、参与社会治理 , 实现了平台治理、行业治理等治理模式创新 , 推进了社会治理结构由传统的“金字塔型”向“扁平型”转变 , 使原有的以行政权为中心、以管理为中心的对抗性权力关系结构转变成以相对人为中心、以服务为中心的合作性共治的关系结构 。

  “互联网+”有助於构建全方位的监督机制 。 从政府内部监督来说 , “互联网+”有助於政府内部资讯共用、共用 , 使层级监督、部门监督能够及时开展 , 实现防错、纠错 。 从外部监督来说 , “互联网+”有助於政府资讯的全面、迅速公开 , 实现全天候、全透明的政府 , 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同时网路举报、网路监督、案卷上网等“互联网+监督”形式的开展更为公民实现对政府的监督提供前所未有的便利 , 有助於促进执法规范和司法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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