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网购仿真枪被判无期案”再审获刑7年3个月( 二 )

网购24把仿真枪被判无期

再审获刑7年3个月

2014年7月 , 刚满18岁的刘大蔚花3万多元 , 通过网购从一名卖家手中买下了24支仿真枪 , 货物在转运途中被福建海关查获 。 2014年8月31日 , 刘大蔚被石狮海关缉私分局刑拘 , 9月29日经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

2015年4月30日 , 福建省泉州中院做出一审判决 , 刘大蔚犯走私武器罪 , 判处无期徒刑 。 刘大蔚不服判决上诉 , 8月25日 , 福建省高院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刘大蔚家人随后申诉再审 , 于2018年8月10日在福建漳州中院开庭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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