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果案迷雾重重,剥丝抽茧之下这些问题依然成谜( 七 )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 , 于1998年2月18日作出一审判决 。 其中 , 苏源犯强制侮辱妇女罪 ,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故意伤害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 。

对比两处材料 , 1981年出生的苏源 , 1997年案发时正好为17岁 , 昆明中院判其2年有期徒刑 , 若其刑拘时间为1997年11月18日 , 则其刑满释放时间正好为1999年11月17日 。 两份材料互相呼应 。

一位经手过多起死刑复核案件的资深法律实务专家告诉澎湃新闻 , 若官渡法院的判决书中苏源与孙小果同案犯苏源一致 , 则意味孙小果一案被高院维持 , 孙小果参与的该起犯罪事实没有错误 。 从判决书披露的情况 , 苏源未能获得改判 , 并执行完了昆明中院此前判决的全部刑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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