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民用管道天然气即将调价 各个知识点看这里( 二 )

4、问:新气价政策什么时间开始执行、如何执行?

答:从2019年6月1日起用气量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不改变用户阶梯气量的年度起始周期, 2019年6月1日后第一次抄表仍执行原阶梯价格,此后的用气量按原阶梯气量对应的调整后价格执行。

例1:某用户家庭人口为3人,用气周期是2月5日至次年的2月4日,于2019年6月5日调价后第一次抄表,累计用气达到300立方,则累计应收气费为300×2.5=750元;于2019年8月5日调价后第二次抄表,累计用气达到500立方,则当次应收气费为(500-300)×3.28(新的第二阶梯价格)=656元;于2019年12月5日累计用气达到700立方,则当次应收气费为(700-600)×3.82(新的第三阶梯价格)+(600-500)×3.28(新的第二阶梯价格)=710元。

例2:某用户家庭人口为4人,用气周期是2月5日至次年的2月4日,于2019年6月5日调价后第一次抄表,累计用气达到450立方,则累计应收气费为400×2.5+(450-400)×3.0=1150元;于2019年8月5日调价后第二次抄表,累计用气量达到600立方,则当次应收气费为(600-450)×3.28(新的第二阶梯价格)=492元;于2019年11月5日累计用气达到900立方,则当次应收气费为(900-700)×3.82(新的第三阶梯价格)+(700-600)×3.28(新的第二阶梯价格)=1092元。

5、问:IC卡用户如何执行?

IC卡表用户,阶梯气价周期不发生变化,2019年6月1日之前充值的按照原阶梯气量所对应的阶梯价格执行,2019年6月1日(含)以后充值的执行原阶梯气量对应本次发改委调整后的阶梯价格。

例1、某用户(3人及以下)用气周期是2月1日至次年的1月31日,2019年2月1日某用户充值700立方气,则应收金额为300×2.5+(600-300)×3.0+100×3.5=2000元;假如2019年11月1日又充值500方,则应收金额:500×3.82(新的第三阶梯价格)=1910元。

例2、某用户(3人及以下)用气周期是6月5日至次年的6月4日,2019年6月10日充值500立方气,则应收金额为300×2.73(新的第一阶梯价格)+(500-300)×3.28(新的第二阶梯价格)=1475元。

6、问:本次调价对阶梯用气有什么影响,如果家中超过3人如何申请用气基数调整?

答:本次阶梯气价调整,只针对各阶梯价格进行调整,各阶梯气量和执行阶梯气价的起始周期不发生变化。人口认定的政策没有变化,如果已办理过阶梯用气多人口登记,不需要重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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