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将加快电动自行车地方立法 实现全链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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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将加快电动自行车地方立法 实现全链条管理

本文标题:江苏将加快电动自行车地方立法 实现全链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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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管理好越来越快、越来越重、越来越多的电动自行车,满足群众快捷出行需求,几乎人人有话说。5月30日闭幕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电动自行车管理地方立法驶入“快车道”,各方对此有哪些企盼?

国标出台,为立法奠定基础

江苏是电动自行车生产和使用大省,电动自行车保有量3300多万辆。今年省人代会上,金怡等10位人大代表提出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的议案。议案以镇江为例,指出当地登记在册电动自行车约119.4万辆,因轻摩化严重、速度过快、交通违法行为较多,频繁引发交通事故。去年前10月,当地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476起、死亡135人。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反交通法规,往往以当场批评教育或处以罚款了结。”连云港市交警支队政工宣传大队大队长李根基提及的基层执法困境,部分来自于现行法律法规偏原则、不完善,执行困难,导致对电动自行车的产业监督和运行中的规范管理力度较弱。

今年3月,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被列为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省人大常委会和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和起草小组,召开多场座谈会,并广泛听取专家建议,前期准备进展顺利,目前已起草修改14稿。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4月15日起实施,也为立法打下基础。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认为,有必要以立法回应群众对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需求和呼声。

户均1辆,充分考虑民生需求调研显示,按我省常住人口近9000万计算,户均电动车保有量约1辆,苏北地区户均拥有电动自行车更是超过1辆,立法将涉及千家万户,事关行政管理,也关乎民生。因此,兼顾出行效率和交通安全,成为此次立法考虑的重点。“下一步我们着重把握和兼顾好规范管理和服务群众两个方向。”省人大监察司法委有关负责人说,江苏城乡差别较大,群众对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有客观需求;同时,我省保有电动车很多是“非标车”,如何平稳消化并过渡到规范管理上来,必须认真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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