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富阳二院副院长受贿1600多万被查( 二 )

“看到有这么多人在做药 , 他们挣钱又这么容易 , 所以就动了我也可以做药的念头 。 ”在与医药代表交往的过程中 , 孙志龙目睹了医药代表学历不高 , 但收入很高的现状 , 内心深处那种对金钱的渴求 , 驱使着他开始迈向犯罪的深渊 。

一开始 , 孙志龙主动通过报纸等渠道寻找合适的医药公司 , 也由此结识了海南木华药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 。 见面后 , 孙志龙与林某一拍即合 , 开始帮助海南木华药品有限公司在富阳二院引进并销售注射用氨曲南、灯盏花素等11中医药用品 , 而林某以高达药品价格45%左右的回扣支付给孙志龙作为好处费 。

2007年4月 , 孙志龙开始担任富阳二院急诊科主任、药事委员会成员 , 这些职务上的便利成为孙志龙违法犯罪的助推器 , 帮助他开始大肆收受药品回扣 。 2012年3月 , 孙志龙再次升迁坐上富阳二院副院长一职 , 院领导的职务更让他变得有恃无恐 。 一边利用职务便利将药品引进医院 , 另一边又利用影响力以回扣为诱向医生示意多开此类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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