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富阳二院副院长受贿1600多万被查( 六 )

“每次一有风吹草动都如惊弓之鸟 , 但每次都换个方式自欺欺人 , 不肯放手 , 十分贪婪 。 ”据办案人员介绍 , 孙志龙于2018年8月被实施留置 , 当年7月其还在与医药代表商讨回扣的事情 。 在收受药品回扣的违法道路上 , 孙志龙的不收手、不收敛让办案人员瞠目结舌 。

2019年4月2日 , 富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 孙志龙犯受贿罪 , 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对孙志龙受贿所得赃款予以没收 , 上缴国库 。

【编辑:毕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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