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村庄与镁业公司的持续抗争 称对方环评造假( 七 )

在采访人员随机拨打的5位参与调查对象的电话中 , 除了一位手机号是空号 , 一位连续拨打3次均拒接之外 , 其余3位均表示不知此事 。 一位叫邱星华的妇女在电话中表示 , 她不是泰美人 , 只是在泰美打过工 。

《环评报告书》显示 , 本次评价采用在大众网站发布与项目有关的信息、在项目所在地区的公众场所张贴发布与项目有关的信息、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等形式进行公众参与的调查工作 。 其中在良田村委、泰美镇中心幼儿园、泰美中心小学和泰美镇政府等地公示栏两次张贴过相关告示 。

泰美镇人民政府于2019年3月19日在答复良田村曾龙小组村民李瑞良的函(泰府信复[2019]32号)中表示 , 关于他反映云海公司《环评报告书》涉嫌冒用村民签名的问题 , 镇政府商请博罗县环保局进行调查处理 , 在环评报告多个渠道 , 多个时间段的公参调查中 , 均未收到“反馈建设项目不可行意见” 。 因此 , 博罗县环保局于2015年1月4日批准了项目建设 。

不过村民们并不同意这种说法 。 钟东寿是下埔村民小组上一任小组长 , 他说 , “在离云海最近的下埔的公示栏不张贴 , 你到泰美中心小学去张贴 , 算什么事?”

离云海公司280米的东坑小组组长何德文表示 , 他们也没有看到过调查相关公示 , “我们不知晓 , 那都是虚假的” 。

依据原环保总局印发的《环境影响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7条规定 , “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 , 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 , 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

北京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曹旭升对新京报采访人员表示 , 这个《环评报告书》肯定是违规的 。 《环境影响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 , 环评必须邀请公众参与听证 , 保证《环评报告书》的内容属实 。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33条亦规定 , 如果《环评报告书》失实 , 建设单位必须受到相应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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