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限第一人"爬高楼坠亡 家属告网络平台被驳回( 二 )

吴永宁父亲将微博、快手告上法院

原告何某诉称 , 案外人吴永宁(何某之子)曾经在浙江横店影视城担任过演员 。 从2017年开始 , 其在两案被告旗下的网络平台微博、快手等各大主流网络平台发布了大量的徒手攀爬高楼等高度危险性视频 , 视频总浏览量超过3亿人次 , 因此拥有了上百万粉丝 , 成为了网络名人 。 2017年11月8日 , 吴永宁在攀爬长沙华远国际中心时 , 失手坠落身亡 。

原告何某认为 , 被告微梦公司和一笑公司明知吴永宁发布的视频都是冒着生命危险拍摄的 , 其拍摄过程中很可能会发生意外 , 但被告为了提高其网络平台的知名度、美誉度、用户的参与度、活跃度等从而获取更大的盈利 , 未对吴永宁的行为予以告诫和制止 , 也未对其发布的危险视频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 被告是公共网络空间管理人 , 其没有对吴永宁尽到安全提示、安全保障的义务 , 应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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