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苏州工业园区发布人才购房新政( 二 )

2、受理申请

开发企业应当制定完善的预(销)售方案,并明确优购房一次性集中认购期(不少于15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开发企业取得预(销)售许可后集中认购期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含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生效裁判文书等)、学历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备查)至开发企业指定的销售现场,填写《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购房申请表》,并出具无自有住房等的声明保证后登记认购。集中认购期结束后,开发企业不再受理优购房的资格申请。

三、资格核实

1、开发企业及销售人员在“苏州工业园区住房保障和人才优购房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实名注册。注册后,销售人员将申请人家庭信息录入管理平台。

2、核实内容

(1)住房核实

管理平台核实申请人家庭在苏州大市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已网签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信息。如申请人家庭有已网签房产信息,须在3日内提供该房产已登记且已转让的证明材料。限期内未提供的,申请流程自动终止。

(2)社保或个税核实

管理平台核实申请人社保或个税信息。申请人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或连续缴纳个税12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均符合申请条件。但申请人社保缴交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且实际工作单位为非园区企事业单位的,不符合申请条件。

(3)学历核实

销售人员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http://cscserzsearch.cscse.edu.cn/)根据申请人的姓名、毕业证书编号或国外学历认证书编号等信息查询学历,并将符合条件的学历截图保存。

(4)销售人员将申请人的《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购房申请表》、学历截图和其他证明材料上传至管理平台。

四、复核公示

1、园区人才办对已上传的申请人学历证明材料进行复核。

2、园区规建委将通过复核的申请人名单,在园区规建委网站和开发企业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定申请人具备优购房购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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